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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轉角國際特約】重讀鎖國:幕府,狹隘避世,或眼光長遠?

荷蘭對日本的特殊性,足使日本進行高度集權的政治操作,選用鎖國去回應鄰近國家的禁海令和朝貢體系。如果我們回望東亞特有的朝貢關係和禁海傳統,不難得出日本是逐步發展出中央控制的海權意識。荷蘭正好是幕府開拓自身國際關係的契機,讓國家有效地進行現代化和主權實現的工程。也就是說,單憑這段貿易就足以影響日本的國家發展、藍圖方向和未來路線。

傳統史觀認為十七世紀的幕府政府之所以推行鎖國令,禁止民間與外國人交流、封閉國家對外貿易,是為了阻止外國文化在國內得以滋長形成管治內憂。日本持續兩百年的鎖國,甚至被視為延遲國家現代化的元兇。二戰時期和辻哲郎發表《鎖國:日本の悲劇》,把國家敗仗歸根到鎖國,令鎖國否定論成為語境中的歷史污點,化身封閉、避世和狹隘集權的代名詞。

放諸歐洲民族國家的發展步伐在亞洲上,日本似乎在鎖國迷思中走失。然而在寬永17年(1641年),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正式進入長崎出島,開創與日本江戶幕府長達二百多年的貿易,為日本政府帶來國際貿易、外國情報等不同資料。荷蘭對日本的特殊性,足使日本進行高度集權的政治操作,選用鎖國去回應鄰近國家的禁海令和朝貢體系。如果我們回望東亞特有的朝貢關係和禁海傳統,不難得出日本是逐步發展出中央控制的海權意識。荷蘭正好是幕府開拓自身國際關係的契機,讓國家有效地進行現代化和主權實現的工程。也就是說,單憑這段貿易就足以影響日本的國家發展、藍圖方向和未來路線。

本文將和讀者細讀這段歷史插曲,重新探索荷蘭和日本的恩怨交集,如何將日本放置在國際格局當中,使之有機會用現代化的手段回應局勢。一片海域兩個國家,不但譜寫一個帝國的誕生,更是見證海洋外交對國家的重要性。

充滿誤導性的「鎖國」一詞

傳統而言,鎖國論者大多認為江戶幕府是通過一系列閉關政策,去應對解決國內外各種問題。鎖國政策主要根據1635年被納入法律體制的鎖國令,有以下面向:

  • 國民出入境的自由
  • 限制天主教的傳播
  • 限制對外貿易

永積洋子在日本歴史叢書《朱印船》中,用「海の刀狩」形容海洋事務的限制,她把鎖國令視為中央幕府收納海權的手段。亦有學者提出鎖國令不是日本幕府的原創管治模式,更大程度是受到鄰近中國明朝和朝鮮的禁海令影響,從而制定出一套以控制海權為主的政綱。但是,「鎖國」一詞其實充滿誤導性。

首先日本在德川時代沒有完全封鎖國家,荒野泰典提出幕府長久而來有四個的國際貿易窗口,分別為連接山丹(指黑龍江一帶)的蝦夷地(指北海道和庫頁島等地)、連接琉球王國(沖繩)的薩摩藩(指九州西南部)、連接朝鮮的對馬藩(指長崎縣和佐賀縣)和連接世界的荷蘭人。

第二,幕府高層持續對東南亞國家和歐洲各國釋出外交善意,比如1599年德川家康委派對馬藩主宗義智修復與朝鮮的關係,並於1607到1682年間有七位朝鮮來使訪日。他甚至邀請英國人William Adams(日名:三浦按針)擔任外交顧問,在平戶建立起商館和工廠。第三,日方試圖多元化國內的貿易路線,接受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日的商業競爭。可見德川幕府並沒有想像中般封閉落後,比當時的中國和朝鮮更為國際化。

雖然幕府包容國際文化和傾向多元貿易,卻在1633年下達鎖國令,並於1641年落實全面的鎖國政策。德川政權唐突的兩極態度和自我矛盾,讓國家進入前所未有的文化限制,史學家試圖用1637年發生的島原之亂和天主教管治問題來解釋這個外交轉折。島原之亂是由於天草四郎和所屬一揆不滿幕府及大名治理,於是爆發成一場宗教衝突的內戰。無疑,島原之亂敲響了幕府政權的警鐘,但把一場地區騷動和全國規模的鎖國令劃上等號,似乎過份草率和無視歷史細節。

正如學者Michael S. Laver所言,傳統史學家過份看重商業自由和文化多元,把鎖國貶抑成幕府迂腐的管窺之見註1。本文嘗試引入多一種視覺方向,透過分析天主教的真正問題、荷蘭人的優勢、幕府和鄰近國家的管治心態、和幕府如何利用荷蘭達成政治任務,藉以窺探德川時代外交智慧的一面。

為何鎖國:天主教傳道 vs. 禁教令

日本與荷蘭人經商之前主要是與葡萄牙人貿易,長久而來雙方無論在文化、宗教和官方合作上,都顯然為傳統日本體系帶來影響。久而久之,葡萄牙人對日本西部社會的滲透發酵成管治危機,而日本政府不得不在商業和治理之間取捨。究竟鎖國是否回應天主教危機,就要審視天主教是否真正對日本構成威脅。

1549年由葡萄牙政府支持的耶穌會院士方濟.沙勿略(Francisco Javier)經馬六甲海峽抵達鹿兒島,成為第一位進入日本的天主教傳教者。爾後,日本天主教發展迅速,最高峰時期吸引七十五萬人信奉天主教。天主教得以在日本靈根自植,實在有賴天主教院士奉行「商教合一」的原則,天主教與葡萄牙商人聯合在地區傳教,一邊成為商家中介人,與當地大名建立貿易關係。而葡籍商人最初以大分、平戶及鹿兒島作根據地,地方大名會要求傳教士傳道時進一步強化當地的商業體制,以鞏固雙方交易關係,久而久之葡萄牙商旅就於三地建立常用港口。

九州各大名在面對天主教徒的貿易和信仰衝擊時,大多採取接受或抗拒態度。例如戰國大友宗麟大名接受洗禮後,容許耶穌會在其領地建立醫院和會院;大村純忠大名對天主教極度歡迎,舉家成為日本史上第一名吉利支丹大名(キリシタンだいみょう,即是信奉天主教的大名)。但是肥前平戶藩主松浦隆心受到境內僧侶壓力,禁止耶穌會士傳道工作;島津義久逐教士出境外,卻被葡方斷絕生意往來。可見天主教當時對日本社會構成一定衝擊,然而真正內化天主教成管治問題正是教士採取「商教合一」的手法,令西部吉利支丹大名得以通過與葡萄牙貿易累積資本,直接增加中央管治的壓力。

1556年葡萄牙人Francisco de Mascarenhas抵達日本豐后大分地區,而葡萄牙商旅獲得連年交易的官方准許;1570年耶穌會費格來道神父(Belchior de Figueiredo)得到大村純忠大名的支持,在福田一帶建立長崎港口,為日後葡萄牙來日做好長期貿易的準備。葡萄牙人憑1557年在中國澳門開設的事務所,成功打通「澳門 — 長崎」的聯繫,穩定了各九州大名和葡萄牙之間的頻繁貿易註2

早期耶穌會透過交易每年在長崎和茂木獲得約三百dinheiro(日稱ドカド,一種葡萄牙貨幣);在浦上獲得五百dinheiro,已經在九州一帶發展出具規模的經濟自足能力。1579年義裔范禮安神父(Alessandro Valignano)訪日,大規模設立神學院和醫院、強化現有布道組織和視察各地傳教工作;1583年,距離天主教進入日本僅有三十年,在有馬、大村、平戶、天草、五島、京畿、豐后等地信徒已達十五萬註3。同時期,大村純忠向范禮安表示願意出讓長崎和茂木兩地予耶穌會無限期使用。

條件則是:

  • 商人需每年上繳一千葡元稅金(純忠は年々1千ドカドの船舶税をポルトガル人から徴収)
  • 境內日籍人士糾紛由大名處理(日本人に対する裁判は大村側の手で行なう)

大村純忠更派遣「天正遣歐少年團」與范禮安遠赴羅馬朝拜教宗,足證天主教已經滲透日本部分社會,構成對固有日本佛教文化體系相當大的衝擊註4。故此,豐臣秀吉於1587年下達「伴天連追放令」(バテレン追放令),大意為日本不能容納天主教義的內化,社會因宗教衝突而有破壞神社、曲解佛經等傷風敗德之非法行為,勒令傳教士二十日內離日返國。十六世紀末最嚴重的事故是在1596年一艘名叫聖菲利浦號(San Felipe)的船停泊土佐時,被豐臣秀吉懷疑有意入侵日本,對船上二十六人下達死刑。

雖然幕府實行針對日本天主教傳播的禁令和限制,國家依然容許葡萄牙人進行買賣,證明禁教令無意傷害日葡商貿關係。日本不能積極回應天主教和葡萄牙的問題,皆因葡萄牙壟斷資源出入的代理身份,而日本極度依賴葡人的跨國買賣能力,在經濟和文化兩者間選擇了前者。鎖國的目標某程度上是指向文化問題,但更多是脫離對葡萄牙的經濟依賴。日本礙於時局被逼向葡方妥協,令幕府不能積極應對葡人所引起的國內矛盾,使鎖國及禁教令遲遲未有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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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國矛盾:難以取代的葡萄牙貿易?

在1603年日本在德川家康受封征夷大將軍開始進入江戶幕府時代,意味著葡萄牙天主教的「商教合一」進入新時代。儘管日本全國已施行過禁教令,據Aloysius Chang統計,在長崎的信徒數字反有增無減:1587年有二十萬名教徒、而1614年已達三十萬多,可見禁教令根本未有認真執行,民間天主教風氣依然旺盛。

原因在於那時的中日國際格局不容許日本中央放棄與葡人之間的密集貿易。由於明朝曾下達「片板不許入海」之令,中國官方對日本採取嚴密的禁商活動,就算明隆慶元年(1567)間對海外貿易政策作出調整,有限地開放禁海法令,中國官方仍不容許與日進行商貿。葡萄牙1547年開始填補中日之間的空缺,澳門、台灣作為運輸中途站,開始對日本輻射大量中製商品。其中中國以出產米、絲綢、香料、藥材等,而日本則用金、銀、銅、刀劍等做買賣。中日的間接貿易當中尤以白銀和絲綢為甚,日本透過輸出大量白銀做為向葡萄牙人購買外國商品的本錢。(如下表) 引用了兩位學者對葡日交易輸出白銀的估計數字作比較:

(資料來源/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53-58;李隆生,《晚明海外貿易數量研究—兼論江南絲綢產業與白銀流入的影響》(台北:秀威資訊,2005),94)

Souza估計日本在1610-1635年間平均每年輸出400至500萬兩銀;而1615-1625年則輸出350-430萬兩,日本依賴大幅輸出白銀去換取生絲等必需品。葡萄牙人得悉日本京都絲綢業極需要生絲原料,於是通過壟斷中日之間的中介服務每年去提供1000到1600石的生絲。

到1610年間已經上升到介乎3000石,1620年間去到高達4000石的交易量。日本對外貿易除因白銀和生絲嚴重傾斜至葡人,其銅、金等業務都有賴葡商購買,值得一提是日本銅礦被葡萄牙人大手購入後製成兵器,加固自身在東亞事務的安全註5。結果葡萄牙人成為日本海外貨品的主要提供者,就算政府用禁教令亦恐怕會傷害日葡之間的交易網絡,而幕府初期亦未從關原之戰恢復過來,外貿政策處於被動狀態。

1610年在長崎灣外有馬氏襲擊了一艘名Nossa Senhora da Graça的葡萄牙商船,導致船長和幾十名官員死亡。事後德川家康原本下令處決葡人俘虜,卻認為會有損日葡關係,故此命長崎奉行長谷川藤広向葡人傳達不想中斷關係的信息註6。其後1612年德川幕府第一次下達嚴厲的「慶長の禁教令」,規定國內所有傳道士必須驅離出境,教堂傳教需要停止;甚至後來1622年的「元和の大殉教」事件,在長崎約有55名教徒被處以火刑或斬首,以肅清打壓國內不穩的天主勢力註7

以上連串兩國之間的官方或民間衝突,都反映日本開始視天主教/葡萄牙為潛在隱患,但從日葡商業關係資料來說至少雙方交易沒有嚴重受挫。何以幕府不肯放棄葡萄牙人這個對文化和國防構成管治失效的心頭大患?全因當時幕府一樣難以脫離對葡方的經濟限制,仍未將對外貿易從地方大名重掌回中央手中。比如幕府在1601年創設「朱印船」制度,規定本國一切對外交易需有官方許可才能出航註8;和在1604年建立「絲割符」制度註9,透過專職採購統一向葡商購入生絲,再比率分予國內各地製造商。兩者都是中央試圖壟斷國內商業活動的措施,但由於推行時間尚早而未有成熟體系,各大名尚有空間私下進行買賣。依歷史學者岩生成一的研究,朱印船在1604年開始至1635年有356次出航,其航線遍布東南亞包括信州、高砂、安南、東京、順化、交趾、呂宋、柬埔寨等地註10。朱印船的出航數量尚算頻繁,但整體盈利遠比葡萄牙為之少:

(資料來源/岩生成一,《新版 朱印船貿易史の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85),381)

上表可見葡萄牙單船的盈利就已經超出日方五至六倍,而朱印船的發展一直未能撼動葡人對日本的壟斷。幕府的失敗很大程度是沒有成熟的商業網絡配套,由於葡萄牙在澳門、長崎、馬六甲和果阿設立商貿站,能夠持續提供異地貨物和進行長距航行。

而朱印船最多伸延到東南亞附近,僅有為數不多的日本町提供短期補給,難以與歐洲遠航比拼。故此,幕府通過朱印船對海洋貿易的控制,可說是徹底失敗,需要回到九州大名和葡商的聯繫獲取國際貨品。1633年幕府正式推行第一次鎖國令時,嚴禁沒有官方奉書的日本船出海,令朱印船的想像踏入尾聲。

在荷蘭人到達日本並發展商業關係之前,幕府不斷退讓和包容葡萄牙人所造成的文化衝突,其實是因沒有替代交易對象可以選擇。後來出現的鎖國令,就是當中央收權成功後重新把持經濟命脈,為了穩固實力而所推行的集權政策。鎖國從來不是避世的狹隘短視,而是適度有為的長遠外交目光。

假如荷蘭人從來沒有來到東亞,日本往後的交易很可能繼續被葡萄牙人和天主教箝制,而幕府集中權力的過程也未必能如歷史中順利。可以肯定荷蘭人訪日加快了日本中央權力的形成,並間接促成鎖國令的推行。在前篇談完幕府鎖國為重新把持經濟命脈,並為了穩固實力而所推行的集權政策後,以下再分析荷蘭如何使日本再度重新集權,和達成以下政治目標:(1)突破葡萄牙的商業壟斷、(2)荷蘭成為中央集權的跳板、(3)有意識的日歐交流、和(4)重整日本在東亞的國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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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國契機:荷蘭來日

1598年荷蘭商人Jacques Mahu派出五艘船去尋找香料群島的航線,但最後一艘名叫de Liefde的船,在日本附近擱淺,船上106名船員只有24位生還,其中一位就是前文提及過的William Adams。這一次的無心之失,啟發了荷蘭人進行遠洋貿易的契機。

時值歐洲八十年戰爭(1568-1648),荷蘭正要從宗主國西班牙中脫離出來,而葡萄牙同為西班牙的王朝聯盟,在經濟競爭上又成為荷蘭的敵人。於是荷葡雙方把戰線拉到亞洲,而荷蘭人更為遠東事務特別開辦一間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VOC)。1619年荷蘭人在雅加達王國(Jayakarta)的遺址上建立港口城市巴達維亞(Batavia),成為重要的東南亞中樞港。VOC在多次向明朝申請借地不果後,於1622年決定入侵葡萄牙佔領的澳門,卻出乎意料地失敗。結果VOC在1624年終於成功在台灣大員灣建立起熱蘭遮城(Zeelandia),在亞洲立下穩固的根據地。

荷蘭上述連番成功,奠定了日後貿易的基礎,同時削弱葡萄牙商人的強健貿易資本。荷蘭一方面慢慢消磨葡國的實力,另一方面亦在日本表現成更適合的交易對象。

1633年9月一份寄給荷屬東印度總督布勞威爾(Hendrik Brouwer)的信中記載公司營運的重要原則註11

“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服從這些亞洲國家的律法而免於訴諸武力,至少我們可以承受這些律法和傳統中,獲取利潤和繼續營商。”

荷蘭為了方便交易,通過承認外國的法律體系和文化傳統,在雙方交易時大多接受各國要求。相比起葡萄牙人一手交貨一手傳教,荷蘭人的交易模式明顯對本土社會造成較少破壞力。荷葡商人各自的差異源自宗教分歧,信奉天主教的葡萄牙人著重傳教,所謂「商教合一」不過是為建立天主國度的手段。而荷蘭人所信奉基督新教(喀爾文教派)強調勞動的重要性,甚而異化成個人獲利等同榮耀上主的道德標準。雙方的宗教取向構成了他們各自對經濟和信仰的取態。

所以對幕府來說,看重賺錢謀利的荷蘭人遠比處處傳道的葡萄牙人來得安全。荷蘭人通過正式往來和私人書信幕府建立良好關係,例如在1609年受到幕府高規格的待遇(相比當時日本對葡萄牙人的敵對態度)後,每年荷蘭人都會受邀到江戶進行「宮廷之旅」。而在《異國日記抄》中記錄的書信中,日本幕府對荷蘭人表達親密善意,稱呼雙方為朋友。註12

總的來說,幕府對荷蘭人的態度日漸暖化,而1609年在平戶開設的荷蘭商館更是雙方關係常態化的象徵。一切一切都反映日本有意識地傾向荷蘭人,尋找替代葡萄牙的可能性。第五章節會描述荷蘭人如何安放自己在日本和葡萄牙之間,順應葡人衝突和商業活動的背景,一步步使幕府揚棄葡萄牙,迎接荷蘭和鎖國的降臨。

鎖國時刻:1640年的出島

日本漸漸成為荷蘭的交易對象 (資料來源:commons.wikimedia.org)

平戶荷蘭商館的建立體現江戶中央集權的兩個層次:第一,日本重奪商品控制權,有力主導外國人的買賣;第二,荷蘭在平戶的建設受到幕府多次限制,證明日方重握文化話語權。

就商品控制而論,上文提及過的絲割符制度本身就是日方通過集體操作去制衡價格浮動,而荷葡商人只能經絲割符商人的中介服務出售商品。依永積洋子的考察,設立平戶商館時包含了戰略考量。幕府政府定期向平戶輸出各種產物,並希望透過荷蘭進一步開拓火器、彈藥、食材等國際市場。所以,荷蘭人的來訪以及一連串對日外交行動,都是幕府有意成就的外交策略,而荷蘭人日後的貿易方式基本上被日方壟斷。

客觀來說,日本對各國商人都採取相同的交易限制策略,比如葡萄牙人和英國人同樣面對絲割符制度。然而,在利害計算和貿易衝突中,葡萄牙人的先天文化不容,持續刺激幕府令雙方關係惡化;而英國人在1623年受不了營運虧損而突然中斷貿易。唯獨是荷蘭人,在1623年的平戶商館一路走來,多次退讓和承認幕府的無上權威,成功建立雙方互信的基礎。正因德川政權獲得荷蘭人這個新朋友,代表中央集權的鎖國令才得以面世。

鎖國正如傳統史觀描述,是由於幕府受到持續的文化矛盾,從而被激化出封關思想。但實際上,日本政府並無可能為文化問題而放棄經濟合作,如果沒有跨國商貿,其實對全國的經濟傷害遠比地區騷亂為甚。1637年的島原之亂固然是鎖國的助燃劑,更大程度是幕府在1633年鞏固了荷蘭人的關係,並在設立平戶會館之時把握集權機會。

其後1639年和1640年的日荷事件中VOC的謙卑態度,令幕府終於知道它的權力拼圖已經完成最後一步。於是用鎖國向天下宣布權力重新歸一,江戶變成控制商貿、文化、海權等的全方位政權核心。透過1628年的濱田彌兵衛事件、1633年的日荷回暖,以及1640前後的日荷衝突,荷蘭進入幕府的統治思想,化成日本集權化的最終一步。

在荷蘭得到台灣之前,日本早有和當地原住民和漢人進行走私的記錄。VOC佔有台灣之後開始向日商課稅,但由於荷商在日本有免稅待遇,於是日本商人拒絕向荷蘭交稅。

1628年濱田彌兵衛來台,被台灣荷蘭長官彼得·奴易茲(Pieter Nuyts)得悉持有大量兵炮,因此登船沒收武器。濱田彌兵衛在監禁期間帶來數十名日本人,綁架奴易茲及其家人註13,原本日方承諾會釋放奴易茲,但其後違反承諾,監禁荷蘭人並關閉平戶商館,最後到1633年才重新建立關係,史稱「濱田彌兵衛事件」、日本稱之為「大員事件」(タイオワン事件)。這件意外無疑打擊VOC營運,甚至中斷它的遠東設想。無可否認,幕府再一次彰顯它在海權上的控制和影響,而荷蘭在和談中得不到好處,最後公司理事會得出以下結論:註14

“公司的人員必須謙卑、虛心、有禮貌和友善,並對日本人非常親切,最後我們會獲取他們的信心。虛心就是要謹慎的言行和處事態度;謙卑是提醒我們不同用高傲的心態挑戰這個國家,反而要時刻保持卑微;服從是順服他們的律法,也不用顯得懦弱遷就,或用零碎的方法維護公司利益。”

荷蘭公司態度的轉變如同布勞威爾的信一樣,不惜放棄自身尊嚴和地位去謀求利益。縱觀各歐洲商業國,日本始終認為荷蘭的態度最務實可取,於是決定再向荷蘭開港(葡萄牙的文化衝突繼續升溫,亦是其中原因)。而1640年前後的事件可謂荷蘭公司在日本的最後試煉。

1637年爆發的島原之亂,幕府隨即要求荷蘭人協助攻城。註15在過程中荷蘭人多番在幕府身邊表達自己和葡萄牙人之分別,並宣稱自己同樣深受其宗教衝突之害。1639年日本驅除葡人出境和要求荷蘭人的平戶商館搬遷到長崎出島上,荷蘭人當然非常樂意跟從。當母公司發信詢問平戶館長François Caron,是否需要荷蘭省長親自委派一名大使協助日荷之間的貿易,館長在《平戶オランダ商館の日記》有以下的記錄:註16

“東印度公司的商人在日本發展得很好,他們為什麼還需要差派來使來謝恩呢?生意上的事情並不需要差派大使。我們只是忠於君王和幕府,他們亦只會討論皇室事務而不是商務,只會討論戰爭和要求援助,派遣使者只會產生問題。”

在Caron的答复中知道荷蘭館長已經完全內化日本的治國文化和順服其治威之下,亦清楚明白管制者和臣民結構,才會對母公司的建議大加反對。1640年幕府下令平戶往長崎搬遷,卻發現荷蘭人在新蓋的房子上刻有西元A.D. 1639的字眼。這對幕府來說是大不敬之罪,而將軍下令要拆除建築物的時候,Caron立即跟隨政府要求並說:註17

皇上要求我們做什麼,我們都會立即執行。

聽到這句話,負責拆除工程的官員頓時鬆一口氣;而Caron再說:註18

我以為他們對我們會像對待天主教國家般諸多要求,但因為沒有發生,很多流血衝突和問題都得以避免了。

從上文得知日本明確能分別荷蘭和其他信奉天主教國家的差異,而荷蘭亦恰到好處地符合幕府的要求。故此,1641年荷蘭正式接替葡萄牙人成為江戶唯一歐洲出口商,同時1641年的鎖國終於完成。

當時德川幕府完成權力洗牌,把對經濟和文化的掌控權從葡萄牙手中收回,再通過操控荷蘭確保海外交易繼續流通。朱印船制度,對外來宗教的包容,對海外移民等政策,根底裡都是確保日本享有外來資源,而在肯定日荷關係之時,上述政策逐漸透過鎖國令消除。原因無他,正是國家重整權勢後,能重新集中經濟權於幕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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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鎖國:選擇荷蘭的國際考量

費正清是最早在西方學術界提倡「朝貢體制」架構的學者,其理論認為外國只有依賴朝貢才能和中國交流;而商業受限於文化次序和政治意識的形態。中國作為天朝大國立於國際秩序中心,其餘國家皆位列之下。但是,當時日本和明朝交惡後並沒有積極來往,雙方反而通過禁海令和限制人民自由出入,釐定各自的界限。

歷史學者荒野泰典視海禁為建立分明政治網絡的過程,朝鮮、日本和中國各自有意識地透過中央,限制臣下人員的海權使用。註19日本的鎖國令事實上不斷呼應中國的禁海令,確立在海權運用上的自主性。派遣使節、流放人民都是穩固海權和人口流動的重要基石,而情報流通和海防外交更是最重要的一環。荷蘭人的出現,正好滿足這兩個要求,令日本鎖國不是徒具形式的禁海,而是一個國家真真正正對海洋的控制。

在情報流通方面,除了日本持續吸收外國經驗,設立以研究荷蘭學說的「蘭學」外;「唐船風說書」和「荷蘭風說書」等一類報告記錄,成為外來情報的重要來源。幕府要求每一艘進港船提供海外情報並將之有系統地記錄下來。比如松方冬子研究荷蘭風說書如何令幕府得悉台灣關鄭氏政權的瓦解;而在《和蘭風說書集成》中甚至有著荷蘭在八十年戰爭的戰果記錄。註20幕府在一份份風說書之中梳理出遠洋事務的輪廓,而國際情報系統亦從中萌芽。出島在1641年後被荷蘭人多番改造後成為長崎防線的要塞,伸延幕府在九州的海洋防務。

Noell Wilson認為幕府驅逐葡萄牙人和中國非法移民後,意識到海防設備的貧乏。故此幕府要求軍事化出島,而荷蘭人慢慢養成保存軍備的習慣去滿足將軍要求。自購買火器和設立兵庫,到火藥科技的研發和長期駐軍,荷蘭人令出島成為日本最歐化的海岸防衛中心,這些努力最後啟發了日本海軍的常態發展。

總結鎖國對日本現代化有以下三個面向:第一,鎖國是重整國內商業實力分佈,從「大名 – 葡萄牙人」的網絡置換成「幕府 – 荷蘭人」,亦透過中央命令的形式和勒令去要求荷蘭人順服。當經濟實力回到將軍手中,德川政權才正式在日本全國建立起來。大名同時因葡萄牙人離去而經濟日漸消沉,無力動搖中央的管治威信。第二,文化交流被重新收納在官學之中,以往西方文化以天主教形式進入日本社會,難以控制之餘又容易燃起社會火頭。島原之亂和以前一系列宗教衝突,不斷提醒幕府要處理文化不容這一個燙手山芋。荷蘭人和他們相信的喀爾文教派,把日本放回選擇題之上。

荷蘭東印度公司打破了日本持續兩百年的鎖國 (資料來源:commons.wikimedia.org)

江戶巧妙地通過外交力量軟化荷蘭,成功純化VOC為一個專精交易,不好傳教的文化夥伴。最後,鎖國使中央樹立現代國家的雛形,在人口流動、航運、船業定下涇渭分明的律令體制;在情報交換和海洋防務上領先鄰近國家。如果沒有高度集中的鎖國令,幕府亦無法如此高效地形成對海洋事務的唯一控制。因為有荷蘭人,日本幕府才有機會進行鎖國,而鎖國再不是消極避世的態度,卻是積極入世的國家想像。

鎖國的積極想像

本文通過分析葡萄牙人和天主教的前世今生,凸顯出荷蘭人在經濟貿易上的優勢,並與之配合幕府的管治心態。得出德川時代是刻意在亞洲朝貢體制下,和受到附近國家的禁海傳統刺激,自行選擇鎖國作為國家現代化的重要綱領。重讀鎖國思想,至少令我們不再停留在國家內亂層面,而忘記背後國際政經角力的脈絡。只要重新回望風風火火的十七世紀,自能發現日本面對多國的經濟戰爭、中國明清交替、國內準備邁向一統等內憂外患。幕府的外交智慧,幻化荷蘭人為鎖國的最後拼圖,築起領先鄰國同濟的國際商貿視野。

沒有海洋外交的智慧,只會慢慢被他國的海潮淹沒,失卻發展國家的良好時機。日本四百年前的外交謹慎提醒我們,誰成功操控海洋,誰就能進一步發展國家主權,挑戰鄰近國家的影響範圍和控制力。

(原文刊於轉角國際,作者曾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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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Relations in Early Modern Japan: Exploding the Myth of National Se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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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原文:「It may well be that modern notions of free trade inform views of premodern history, even if this occur merely subconsciously, and that any restrictions placed on trade, especially when relatively free trade had prevailed previously, there is no doubt that historians have generally viewed the phenomenon of sakoku in a negative light, if only by implication.」 Michael S. Laver, The Sakoku Edicts and the Politics of Tokugawa Hegemony, New York: Cambria Press, 2011, pp.3

註2:

Adam Clulow, The Company and the Shogun: The Dutch Encounter with Tokugawa Japa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151 及 包樂史著,賴鈺勻,彭昉譯,《看得見的城市:全球史視野下的廣州、長崎與巴達維亞》(台北:蔚藍文化,2015),58

註3:

高村象平,《日葡交通史》(東京:国際交通文化協会,1942),96

註4:

張鶴琴,《四百年來的長崎下》,在《現代學苑》,11:1,15

註5:

C.R. Boxer, Dutch Merchants and Mariners in Asia 1602-1795, London: Variorum Reprints, 1988, pp.72

註6:

原文:「he told the departing Macau merchants in March, 1610, “that they should not cut the thread of trade, but arrange for at least a small vessel to come this year, and the Great Ship the next, when all would be well ”」 C.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51, pp.283

註7:

張鶴琴,《四百年來的長崎下》,在《現代學苑》,11:1,1-7

註8:

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58-63

註9:

山胁悌二郎,《長崎の唐人貿易 (日本歴史叢書)》(東京:日本歴史学会,1995)

註10:

岩生成一,《新版 朱印船貿易史の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85),127

註11:

此為書信譯文,由包樂史翻譯:「The best [way] is to submit to the laws of these Asian countries we deem it to be much better for us to be subjected to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those lands than to resort to arms, as long as it is tolerable and one can still trade profitably there.」 Leonard Blussé, Amongst Feigned Friends and Declared Enemies,原文出自Manuscript H45, KITLV. Patriase Missive of 19 September 1633.

註12:

此為書信譯文,由Adam Clulow翻譯:「I, emperor and king of Japan, sned my greetings to the king of Holland (Coninck van Hollat) who has contacted me from such far lands. I am very pleased with the letter and the offering of Your Majesty’s Friendship. I wish our lands lay closer to each other so that we may maintain and increase our newly commenced friendship…」Adam Clulow, The Company and the Shogun: The Dutch Encounter with Tokugawa Japa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 53. 原文出自崇傳著,村上直次郎譯,《異國往復書翰集.增訂異國日記抄》,1911,2-3

註13:

原文:『冬十月,家光命還末次平藏等所拘荷蘭人。初明鄭芝龍來長崎,與平藏善。及芝龍還明,平藏屢遣商船買絲。嘗泊台灣時,荷蘭人據其地。眾夷來掩襲,悉掠財物而去。舟人逃,還告平藏。平藏聞之憤怒。其友濱田彌兵衛曰:「吾能為子報怨。請為我具一巨艦,使一百人從我。」平藏素豪富,如其言。彌兵衛與弟小左衛門,航海至台灣。荷蘭人入其船檢視,唯有耕具耳。因問其所以來。彌兵衛曰:「此地膏腴,而未嘗開墾。若賜其地,吾且為公等墾之。」蘭人不答。彌兵衛兄弟乃匿小刀於衣中,往見夷酋請之。彌兵衛佯怖,蒲伏而進,突起搏夷酋。眾夷挺劍進小左衛門斬其一人,餘皆逃去。彌兵衛抽刀,擬夷酋胸曰:「汝何為掠我商船?」夷酋謝曰:「請倍其數奉還。」彌兵衛乃趨出財物,且欲以夷酋還。』石村貞一,《明治新刻 国史略》,1964,明正天皇章

註14:

此為書信譯文,由包樂史翻譯,原文出自François Valentijn, oud en nieuw Oost-Indie, 1856,v3,165

註15:

原文:『綱等至島原,肥後守細川光尚,帥兵萬餘人。信綱巡視城外,謂諸將曰:「賊皆愚民。諸君侮之,所以取敗。請築長圍以困之。」眾皆從之。立花宗茂、細川忠利、黑田忠之、鍋島勝茂、有馬豐氏、松平重直來會。信綱召荷蘭人於長崎,命發巨熕於城中。忠利、忠之亦遣舟師,發銃攻之。賊困造土室禦丸。』石村貞一,《明治新刻 国史略》,1964,明正天皇章

註16:

原文:『彼が、オランダの会社の商人が日本に住み、繁栄しているのを感謝するためなら、大使を送る程のてとではない。国王或いは有力者の大使は、 我々が理解する所では、国王の用務について話すためで、商人の用務について話すべきてなく、戦争の援助を求めたり、援助を申し出たりする用件でなければならず、名誉よりわ面倒をひきおてすものである。』永積洋子,《平戶オランダ商館の日記》,(東京:岩波書店,1969),v4,219

註17:

原文:『皇上が我々に命令したてとに、すべて正確に從うだろう。』永積洋子,《平戶オランダ商館の日記》,(東京:岩波書店,1969),v4,219

註18:

原文:『私がキリシタンの国を多く扱って来た時の様に、彼等は何が要求したり、願ったり、訴えるだろう、と思っていた。しかしこれが行われなかったので、多くの困難と流血を免かれた。』永積洋子,《平戶オランダ商館の日記》,(東京:岩波書店,1969),v4,219

註19:

荒野泰典,《「四つの口」と長崎貿易――近世日本の国際関係再考のために》查詢日期2016年12月7日。

註20:

岩生成一,《和蘭風說書集成》(東京:吉川弘文館,19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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