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 21 世紀的戰爭不再受限於傳統領域,核武在國際關係中還是有著無可取代的地位。正如知名核武研究學者 Anne Harrington de Santana 曾言,戰略核武就好像國際體系中的權力貨幣(the currency of power in international system)(註一)。無可否認的,作為世界上摧毀性最強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核武威攝力某程度上是衡量一個國家真正實力的最好證明。
正因如此,過去十載不論是橫向還是直向核擴散(horizontal and vertical proliferation)在《核不擴散條約》(NPT)的框架下依然無法被阻止──北韓持續發展核武、作為聯合國成員但從未簽署任何條約的以色列、印度和巴基斯坦亦先後加入核武俱樂部;繼 2019 年 8 月 2 日 美國正式退出自美蘇冷戰時期以來最重要的核武條約之一〈中程導彈條約〉 (Intermediate-Range Nuclear Forces Treaty, INF Treaty),兩國雖終在年初同意將〈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New Strategic Arms Reduction Treaty, New START)延續至 2026 年,卻沒能將條約涵括近年核武技術與庫存迅速崛起的北京。
而一直備受爭議的中國核武庫,近日更有興建近 120 個導彈發射井之報導。如若此舉屬實,將進一步鞏固北京的核威攝力,亦意味著如若台海發生軍事衝突,美國介入的代價將大大提高。換句話來說,在多極體系(multi-polar system)的國際關係中,2021 年的核武軍備競賽加上中美新冷戰的時代,可說是比之冷戰時期還要危險。
崛起的中國核武庫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的研究顯示,2020 年中國的核武庫約有 320 枚核彈頭,數量已超越英法兩國的有限度核威懾(Limited Deterrence)。儘管單就核彈頭數量而言,北京目前的戰略核武仍遠低於華盛頓與莫斯科,然而其核武技術卻是一直緊追其後。比方說,中國已經成功地開發了分導式多彈頭導彈(MIRVs)以及機動式導彈(MARVs)──其洲際彈道導彈(ICBM)東風-41(DF-41)便有裝備多達 10 枚 MIRVs 之能,而其中程彈道飛彈(MRBM)東風-21D(DF-21D)亦可攜帶對彈道導彈防禦系統(Ballistic Missile defense system, BMD system)構成嚴峻挑戰的 MARV 彈頭──這些技術的進步不但是北京核武距離莫斯科和華盛頓只有一步之遙的有力證據,亦足見中國自研發核武起,從最低限度核威懾走到今天,其野心絕不止於有限度核威攝。
或許除了現時中國於高超音速飛行器(Hypersonic Glide Vehicle, HGVs)和嶄新 MARVs 等軍事能力和野心的擴大以外,更教人震驚的是,北京近期的導彈發射井之建造。據《華盛頓郵報》早前報導,中國疑在甘肅玉門市大興土木,建造近 120 個導彈發射井,並引述衛星圖片以及核武專家的判斷指,這些發射井確定為洲際彈道導彈 DF-41 一類的發射場,其結構亦與吉蘭泰鎮(Jilantai)的導彈發射井相似,只是數量更為驚人(註二)。
中國官方媒體其後聲稱《華盛頓郵報》所指的洲際飛彈發射場實為「風力發電場」,中國軍事評論員宋忠平則表示,以發射窖發射彈道飛彈,是冷戰時的作法,已經落後,中國不可能選擇這種「最笨拙」的方法。然而,導彈發射井是否真的如其所言不值一提,抑或在「新冷戰」時代仍有其建造和存在的價值?
機動發射器 vs. 導彈發射井
事實上,現時大部份的戰略核武均採用機動發射器(Mobile launch system)一類靈活性較高並便於隱藏的發射器,然而機動性較強同時亦意味著,其承受攻擊的能力將是弱項。相反,導彈發射井雖「笨拙」不能隨時移動,卻因一般至少建基於地下近百尺甚至更深,故其抗壓能力極高,縱是面對大型轟炸亦能承受,遂有用作保障第二次核打擊能力之效。當然,在現代科技戰與軍事技術的融合,特別是衛星圖片與人工智能在偵察等方面的應用,在配合高精準度武器以後還是有一定摧毀導彈發射井的能力。這也是為什麼北京如若興建發射井,絕不會僅限於寥寥之數,而是大規模的建造。比方說,或許就像甘肅的那 119 個導彈發射井。
假設此舉屬實,儘管中國現時核武庫內的洲際彈道飛彈大概不足以放諸於所有新建造的發射井,然而那 119 個發射井卻毫無疑問的有提高北京的威懾力之能──因為即使對手在先發制人的攻擊中瞄準存放核彈頭的地理位置,亦很難保證一次性摧毀所有發射器──如此一來等同讓中國的報復性攻擊(retaliatory strike)之威脅更具可信性(credibility of deterrence)。簡單來說,導彈發射井雖「存疑」,但絕非毫無用途。
而中美新冷戰下,鑑於美國與臺灣之間的非官方外交關係,北京的新「空殼遊戲」(Shell Game)將使兩岸危機的局勢更為複雜──因為中國核威攝力中的懲罰性威懾效用(deterrence by punishment)不斷被提升的同時,亦引申出關於聯盟的最大矛盾──如若台海發生軍事衝突,台北的天弓三號未能攔截所有導彈,華盛頓又是否會賭上本土國家安全的危機保衛臺灣?
再者,北京的核武庫仍然不受任何主要核軍備削減條約的限制所控制,中國外交部亦已明確表明反對如 INF 的多邊化,重申中方堅拒加入談判。然而,這不管是於地域還是全球核安全而言,均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更何況,雖說 1964 年中國在進行首次核武測試的同年便宣佈其不首先使用政策(No First Use Policy),不過對台北、東京而言,北京不首先使用政策的承諾大概就像一國兩制那樣空洞而不可靠,故僅靠華盛頓的核保護傘又是否足夠,這些均是東亞國家現時最迫切需要思考的。
結語
事實上,中國在東海和南海關於「航行自由」和其他主權權利問題的脅迫性外交和挑釁性行動,早已引起鄰國的擔憂與不安,因此不得不重新考慮其核武化選擇──因為儘管擁有先進的 BMD 系統,如宙斯盾驅逐艦(日本)、THAAD(韓國)、天弓三號(台北),然而北京現有的核武庫仍然有使東亞國家在上述假設性攻擊中處於劣勢的可能,加上美國的延伸威懾力的可信度自後冷戰時期以來不斷縮減,僅依靠否定威懾力(punishment by denial)似乎並不足以維護國家安全。未來或許有太多未知,但有一點能確認的就是,東亞地域的核武安全註定下降,在中美新冷戰的時代,本來就已緊張的局勢大概亦只有步向更史無前例的危險。
註一:Santana, A. (2009). ‘Nuclear Weapons as the currency of power—Deconstructing the Fetishism of Force’. Nonproliferation Review, 16:3, 325-345.
註二:吉蘭泰鎮的導彈發射井只有 16 個。
(原文刊於換日線,作者李紫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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